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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暨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9-08 作者:

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暨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10日11:3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组织人事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应聘02-07岗位人员,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见附件)。

2.应聘08-29岗位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的,进入下轮环节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轮环节考试;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资格复审时间

备注

1

人文经贸类或思政类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

02

9月11日
14:30-17:30

不设开考比例

2

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带头人

03

9月11日
14:30-17:30

不设开考比例

3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带头人

04

9月11日
8:30-11:30

不设开考比例

4

金融专业带头人

05

9月11日
8:30-11:30

不设开考比例

5

会计专业带头人

06

9月11日
8:30-11:30

不设开考比例

6

大数据技术专业带头人

07

9月11日
8:30-11:30

不设开考比例

7

医务室护士长

08

9月11日
14:30-17:30

不设开考比例

8

文秘干事

09

9月11日
14:30-17:30


9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任教师

10

9月11日
8:30-11:30


10

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1

9月11日
8:30-11:30


11

汽车智能技术专任教师

12

9月11日
8:30-11:30


12

管理学专任教师

13

9月11日
8:30-11:30


13

市场营销专任教师

14

9月11日
8:30-11:30


14

专任教师

15

9月11日
14:30-17:30


15

心理辅导专任教师

16

9月11日
14:30-17:30


16

统计学专任教师

19

9月11日
8:30-11:30


17

金融专任教师

20

9月11日
8:30-11:30


18

经济学专任教师

21

9月11日
8:30-11:30


19

工业设计专业专任教师

22

9月11日
8:30-11:30


20

人工智能专业专任教师

23

9月11日
8:30-11:30


21

人工智能专业专任教师

24

9月11日
8:30-11:30


22

语文专任教师

25

9月11日
8:30-11:30


23

美育专任教师

26

9月11日
8:30-11:30


24

专任教师

27

9月11日
14:30-17:30


25

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

28

9月11日
8:30-11:30


26

辅导员

29

9月11日
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办公楼四楼三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承诺”栏须考生亲笔签名)。

2.本人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从最高学历学位至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内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从最高学历学位至第一学历学位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中有明确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指能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能显示工作期限、岗位的劳动(聘任)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7.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8.近三年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专利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成果的资料(应聘02-07岗位者须提供)。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比如,因国外学科专业设置与国内不一致须提供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证明材料;教育部门出具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为相近专业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以上清单顺序提供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在资格复审现场退还给个人,收取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统一经专用通道进入学校,请考生自带医用外科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进入学校时必须出示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进行验证。健康码和行程码必须是绿码、当日测量体温正常(<37.3℃)且证件齐备者方可进校。

2.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出示委托函由受委托人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提交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审查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凡在资格复审当天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完整材料者,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试教)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试教)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教)环节。

四、联系与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731-84099177、84099187(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023722(纪检监察室)

附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汇总表.xlsx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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