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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 时间:2019-03-06 作者: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委颁布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降低危机事件给学生和学校带来的影响,提高我校心理危机事件预警与干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教育人、引导人、完善人、培养人的过程,学校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人文关怀,把保障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育人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重在预防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大学生的危机事件虽然是极少数,但因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因此防患于未然显得格外重要。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抗挫折、调适心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心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加强危机管理,对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心理危机事件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成立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组员由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动员和发挥学校、院部、班级的职能和作用,依靠学校各个部门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化。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组员:由学工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校医务室、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办公室主任由学工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主任担任。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统筹决策工作。学工部负责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协调处置工作,校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具体负责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技术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由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组员:由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学管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职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

三、工作体系

1.建立以学生为基础、学院为核心、学校为指导的四级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系统

实现点、线、面不同层次的结合,以群体预防为主,结合高危群体的预警识别、评估、干预,达到及早预防、及时排查、有效疏导、快速干预的目的。

2.明确不同层面的具体工作和职责

一级:主要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及时将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建库立档,展开回访工作。要健全心理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和心理危机排查制度,在重点时段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建立动态的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档案,落实“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二级:以学院为单位,由心理专干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学生的早期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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