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及时发放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前资格审核,我院共有文艳阳等6名学生退学停发春季国家助学金。现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推荐和审核,学生资助中心核查,拟将2023年春季期间文艳阳等6名停助学生的助学金转评至2022年秋季学期未获得助学金的困难家庭学生周亚军等6人。现对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欢迎师生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4023722
电子邮箱:hnjd_jjjcsjs@163.com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3年5月15日
官方微信
官方手机站
官方全景系统
湖南教育政务网
码上接单接诉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