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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28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加强放假期间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1日-4月5日放假,共休5天。

4月1日、2日(周末)正常休息,4月3日、4日调休,4月5日放假。4月8日(星期六)上课,补上第七周星期一的课;4月15日(星期六)上课,补上第七周星期二的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1、教育、提醒学生强化人身、财产、饮食、消防、交通等安全意识,谨防盗窃、抢劫、诈骗、传销、溺水、非法网贷和其他意外伤害,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切勿向他人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了解遭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2、在春季流感高发季节,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差的场地,如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就医并及时报告辅导员和家长。

3、倡导学生文明祭扫,祭奠祖先、缅怀先人可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植树献花等安全文明的方式祭扫。

(二)、做好学生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管理

1、涉及请假离校的,各院应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学生本人签字的假期去向表,并确认联系学生家长已知情并同意。

2、各院应关注学生在辅导猫上的请假、销假状态,做好跟踪督促,对逾期未归等情形,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院应在假期结束后及时清点返校人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三)、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各学院应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日常管理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准确掌握学生在校状态,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留宿外人、夜不归寝、聚众喧哗、打架斗殴等,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游泳、漂流、攀岩、野外露营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工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处置、上报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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